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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记者“捐赠”车马费
作者::雅米尔•安代利尼  来源:英国《金融时报》   发表日期: 20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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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经济评论 http://www.e-economic.com  文章页数:[1] 
上个月,汇丰(HSBC)与中华慈善总会(China Charity Foundation)举行携手合作十周年的庆典活动,邀请了汇丰集团主席,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租用了一个会场。

活动组织者将慈善活动的范围扩大到了中国记者身上:据出席者称,他们给到场的每位记者“捐赠”了200元人民币(合26.40美元)。

公关公司将此类报酬称为“车马费”,这是中国媒体活动上一个普遍存在的特点,但批评人士称,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新闻市场上,这种做法会导致报道失实。

“这很糟糕。对中国新闻业来说,这很尴尬……是一种腐败,”香港大学(University of Hong Kong)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Journalism and Media Studies Centre)总监陈婉莹(Ying Chan)表示。“并不是说新闻记者认可这种行为——这个圈子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对的。”

记者们将分发的这笔钱称为“红包”,就像在重大节日时长辈给孩子们塞满现金的信封一样。这是一种例行做法,已成为中国许多记者一个重要收入来源。

伟达公关公司(Hill & Knowlton)北京公司董事总经理郭景良(Esmond Quek)表示,这笔费用(电视台工作人员的车马费可达1200元人民币,因为他们不得不“扛着设备到处跑,通常有3个工作人员”)的数额得到了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的同意。郭景良表示:“支付的金额有标准,是专门针对交通费用的。”

其他业内高管质疑是否存在任何正式的行业协议,而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的一位代表称:“你既不能说我们鼓励这种做法,也不能说我们反对这种做法。”

但这笔费用颇为普遍,或者说像批评人士指出的那样,每位记者200元人民币的车马费,远远超过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打车穿城的平均开销,对此没人存在异议。

香港大学的陈婉莹认为,允许这笔支出的跨国公司至少也应负部分责任。但一些公司极力撇清关系。

汇丰表示,公司有从不付钱给记者的政策,而且该公司没有参与中华慈善总会的活动组织。此次汇丰集团主席葛霖(Stephen Green)出席的活动,由中国本土公关公司精音传播机构(Voice One Communications)组织,精音传播也表示,汇丰在安排支付车马费方面没有扮演任何角色。

中国一些最有声望的出版物,例如商业杂志《财经》(Caijing)和《经济观察报》(Economic Observer),禁止其记者收钱。

然而,其它传媒没有急于效仿,在一定程度上是出于压低薪资的需要。对于中国许多日益商业化的报纸来说,激烈的竞争意味着利润空间缩小。

在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其它发展中经济体,类似费用也颇为普遍,较低的薪资水平,加大了编辑和记者收受贿赂的诱惑。

但在中国,这种做法的蔓延反映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市场经济改革中盛行的腐败通病。尽管中国政府已放宽了对商业新闻的管控,但党的宣传人员持续的影响力,阻碍了独立行业标准的发展。

中国政府已试图清理一些不当行为。政府于4月份发布规定,禁止省级刊物的记者收取酬金,不得为有利报道索取财物,或是提供有偿新闻。

这些规定反映出一个事实:尽管公司付钱给记者可能对传媒业产生腐败的影响,但至少在某些情况下,新闻机构可能并不是被动的受害者。

去年在一起事件中,中国一家名为《红地产》(Hongdichan)的房地产杂志撰文,指摘国际物业公司仲量联行(Jones Lang LaSalle)对北京某处物业项目管理不善。

仲量联行和另一位相关人士声称,当该公司抱怨记者没有联系自己置评时,该杂志表示,除非该公司指示其客户在该杂志上做广告,否则会安排第二篇批评文章。《红地产》否认发生过这起事件。

“(该杂志)存在一种误会,以为我们在广告支出方面有决定权,但事实上,我们并不为自己做广告,也不决定客户在哪里做广告,”仲量联行北京董事总经理翰德伟(David Hand)表示。“他们意识到这不是与我们打交道的明智做法。”

第二篇文章始终没有发表。

( 作者:雅米尔•安代利尼(Jamil Anderlini)、王明(Mure Dickie)  2007年8月6日 星期一  译者/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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