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单位能耗有望首次达到年度目标
2007年前三季度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节能减排的政策环境将有一定好转。预计2008年单位
GDP能耗下降速度有望首次达到4.4%以上的年度目标,二氧化硫排放量也有望下降2%以上,但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尚难达标。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07年前三季度在经济增长11.5%的同时,节能减排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单位
GDP能耗下降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的拐点已经出现,为在经济快速增长中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然而,无论是从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艰巨型还是从付出的努力与取得的成效上看,节能减排形势都不容乐观。做好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任务仍相当艰巨。
2007年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我国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前三季度单位
GDP能耗同比下降3%左右,情况继续趋好。其中,前三季度,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主要产品能耗继续下降,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首次实现双双下降。
第一,积极淘汰落后产能,通过结构调整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2007年以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依法停止供电。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二,燃煤机组的脱硫率和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高。2007年前三季度,新增燃煤脱硫机组227台,装机容量7412万千瓦,全国脱硫装机容量累计达到2.23亿千瓦,占火力发电装机容量的42%;我国已新增2000余万吨的城市污染处理能力,1700多家重点企业采取了污水深度治理措施,占全国化学需要量排放量三分之一的造纸行业有1000多家被停产整治或限期治理。洞庭湖流域在关闭200多家造纸企业后水质明显好转。
第三,实行区域和流域限批政策,督促违规项目进行整改,从源头控制污染。2007年是环保部门近30年来首次启用“区域限批”行政惩罚手段,对4个行政区域、4个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停批、限批,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7月份环保总局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第四,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统计监测与考核工作,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2007年11月份,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能耗降低和污染减排完成情况开始纳入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在节能减排中的责任主体作用。这样,节能减排目标作为对各地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工作中面临五大困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第一,在
通货膨胀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增加了理顺要素价格的难度。当前,一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还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和供求关系,“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没有很好落实。理顺以资源性产品为代表的要素价格,无疑对形成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起着重要作用,但这也将进一步加大整体物价水平上涨的压力。
第二,在就业压力和税收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做好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存在难度。当前,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尤其是处于规模经济要求较高的资源型产业中的中小企业)的工艺和装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重。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
GDP增长当作硬任务、把节能减排当成软指标。
第三,从行政手段向市场化的方式过渡,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尚需时日。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工作仍然主要是由中央政府主导和以行政手段为主,依靠节能减排指标的层层分解来约束地方政府和企业实施,缺少长效机制,没有转化为企业的自觉行动。由此,出现了类似资源性产品价格仍然偏低、违法成本低和守法成本高等问题,要较好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较长时期的努力。
第四,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科技支撑作用发挥不够。我国大部分企业作为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主体,但缺乏加大投入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另外,各级政府的投入又普遍偏低,支持节能减排的稳定投入机制还未形成。与此同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大技术的研发还比较薄弱,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不够广泛。
第五,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节能减排面临较大的难度。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第二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在增加,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很突出,低耗能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比重偏低。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难度还很大。
2008年节能减排政策环境将进一步好转
2008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三年,也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与前几年相比,2008年节能减排的政策环境将有一定好转。预计2008年单位
GDP能耗下降速度有望首次达到4.4%以上的年度目标,二氧化硫排放量也有望下降2%以上,但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尚难达标。
第一,节能减排的法律、政策环境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2007年,国务院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部署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发布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并对落实方案进行了部门分工。各地也相继研究制定了本地区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或决定,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在法律建设方面,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已颁布实施,《能源法》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可望在2008年年中正式实施。做好《循环经济法》的立法准备工作,以及发布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这表明,2008年节能减排的政策环境在进一步好转。
第二,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税收体系,服务于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2008年,预计我国将扩大资源税征收对象、上调资源税税率,并由目前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将税收与资源市场价格直接挂钩,以体现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付出的代价。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探索建立环境税收制度,运用税收杠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
第三,节能减排投入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预计2008年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投入将继续有较大幅度增加,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8日在中欧工商峰会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预计未来五年,中国在节能环保领域的投资将达到3000亿美元,占世界市场的30%。
第四,加强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节能减排工作,继续把实施节能工程作为重点。继续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重点环境治理工程。2008年将继续切实抓好钢铁、有色等重点耗能工业以及建筑和交通行业的节能工作,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的节能管理,开展重点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以保证“十一五”期间的一些节能目标,如形成2.4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等。另外,支持节能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等。
第五,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依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坚持把“压小”作为“上大”的前提条件,切实落实关停责任,妥善安排好企业职工。促进
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十一五”时期,
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的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稳步发展替代能源,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占全部能源消费的比重由2005年的7.5%提高到10%。
五、财政政策真正发挥优化结构稳健功能
为了巩固和发展
宏观调控的成果,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2008年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政策内容,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和社会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促进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方面的独特功能。
一方面,要在短期调控政策层面上防止经济从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
通货膨胀,另一方面,要加大制度层面上的改革力度,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
2008年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政策内容,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和社会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促进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方面的独特功能。
1、继续适当减少中央财政赤字,调整和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与结构
考虑到2008年经济增速依然较高,财政收入增长仍然较快。2008年可以进一步减少长期建设国债与财政赤字规模,降低财政赤字占
GDP的比重。同时,增加中央预算内的投资,使中央政府建设投资总规模比2007年有所增加。财政建设投资支出要严格控制新上项目,重点支持在建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发挥效益和一些已批准的建设规划重大项目,特别要从严控制各级政府楼堂馆所项目重新抬头。同时,对有利于技术升级和优化部门结构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主导产业以及对于社会总体发展需要的公共产品和部分准公共产品中形成瓶颈制约的基础设施项目继续提供支持。确保中央政府建设投资用于西部大开发的比例高于上年,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项目建设。
2、强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一是确保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比2007年有所增加。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是农村水利、道路、安全饮水、电力、沼气等方面的建设。改善农村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文化设施。二是加大支农补贴力度。进一步增加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并改进补贴政策和方式。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办法,探索建立粮食综合补贴制度。适当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稳定农民种粮收益。三是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央财政安排一定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支出,用于鼓励已经建立制度的地区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制度。四是加大对畜牧业健康发展的支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五是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六是继续增加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切实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保障范围。
3、加大财政政策结构调节力度,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
一要进一步调整出口退税率和进出口关税税率,调整进出口产品结构,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扩大资源性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口。二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优化中央财政科技投入结构,继续加大对公益性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科研机构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支持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推动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运用补助、贴息、税收、价格等扶持政策和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促进社会金投向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领域。三是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研究出台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发展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和新能源等的相关财税政策,完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排污收费政策,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鼓励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体系。四是制定鼓励使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快以节能减排为中心的技术改造。同时,对高效节能新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过程实行优惠税率,对提供节能服务的企业给以适当的税收优惠,推动节能产业发展。五是加大对装备制造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研究设立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基金。依托国家重点工程,提高铁路、地铁车辆,造船基础设施和重点船用配套设备,重大电力、石化、大型施工机械等重大技术装备的系统设计、制造和成套能力。
4、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扩大居民消费
一是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投入力度。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持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继续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持做好农民工及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二是完善城镇职工最低工资制度,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企业收入分配政策,调节国有企业管理者与职工的收入差距,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规范垄断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三是通过税制改革、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整顿分配秩序等措施,加大收入再分配力度,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消费能力。三是加大对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加快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四是支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着力支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5.深化财税改革,推进税制结构性调整
一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措施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二是增值税改革试点将继续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实施,全国性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方案将研究制订。三是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四是资源税改革将积极推进。我国改革资源税制度,将实行从价计征和保护资源的方法。
6.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抑制物价过快上涨
一是运用财税杠杆,大力支持粮油肉等农产品生产,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抑制物价过快上涨。二是做好必需商品进口以及储备物资投放等相关财政工作,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和物价基本稳定。三是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民生的影响,及时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收入增速约20% 支出增幅约14% 赤字率继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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