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优势不容置疑。它没有对贸易、投资或资本设置任何障碍、法制健全、税收较低、公共财政运作稳健、政府机构精干、劳动力市场灵活。所有这一切都强有力地吸引着国际商业。
但外界有所不知的是,尽管香港在海外宣扬强劲竞争的优越性,但在境内却完全无视竞争原则。香港境内市场大多实行寡头垄断主义、企业联合协议和限制性做法,将外来者置之门外。
两家私营垄断企业控制着电力供应行业,每年保证固定资产回报为13.5%,还经常以超过零售通胀的速度提高电费。其服务固然可靠,但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垄断制度鼓励供应商对供电能力进行过度投资,以增加利润。
自来水和煤气供应商是基本上不受监管的政府垄断企业。拥有加油站的两家公司很少公布价格。两家超市连锁店垄断着食品零售业,而与政府关系密切的少数几家开发商垄断着地产业。这还不算,许多行业的市场领先者最终受亚洲巨富李嘉诚及其家族控制。
难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00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香港境内竞争并不超过富裕国家平均程度,并且在香港转型为服务型经济之际还有所减弱。此后并没有什么举措来改变这一现象。
在公众对供电公司一贯收费过高发出抗议之后,政府正检讨电力体制,但仍拒绝引入普遍适用的竞争法和反垄断执法机构,而大多数富裕国家,甚至许多不甚富裕国家,都视上述两种举措是实现高效率市场经济的关键。
官方对其不作为的借口虽有创意,但却令人难以置信。这些借口包括:缺乏反竞争行为证据;经济规模太小、不适合实行竞争法;以及竞争法的引入会带来商业不确定因素。
但是,一个无权调查反竞争行为的政府,又怎能断然宣称不存在这些行为呢?假如是否实行竞争法要看经济规模而定(一种新颖的反垄断理论),那么面积更小的新加坡又怎么会实行该法呢?假如企业担心其欺诈消费者行为能否得逞,这恰恰可以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官方对竞争的否定态度还无视香港电讯行业的事实。电讯业是香港唯一采取有效监管的行业,该行业的激烈竞争带来更低价格、更多选择和更好服务。
充斥大公司代表的行政会议(Executive Council)和立法会(Legislative Council)的态度是“相信我们,我们最在行”,但这种呼吁难以有说服力。香港理工大学马克•威廉姆斯(Mark Williams)指出,撇开任人唯亲行为不谈,政府过分依赖土地拍卖收入也产生利益冲突。与房地产公司这一香港主要私人财富来源一样,政府也有强烈动机抬高房地产价格,这使香港境内许多市场难以进入。然而,政客们却拒绝采纳明显的解决方案:扩大税基,减轻对土地拍卖的依赖程度。
推行以市场机制为本的全面改革会使香港更繁荣。但没有迹象显示当前政府将进行这些改革。推行改革需要这样的政治领袖:将政府职能视为调整社会各阶层不同利益、而不是偏向照顾个别阶层,同时要明白“对商业友好”并不意味着迎合某些有势力的商业伙伴。
会不会有这么一天、这一天什么时候会到来,这是个未知数。与此同时,对于香港是“经济自由”典范这一说法,世界其它地区应抱怀疑态度,除非这种“经济自由”意味着生产商能以合法手段剥削无助的消费者。
( 作者:居伊•德容凯尔(Guy de Jonquieres) 2005年02月16日 星期三 译者/文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