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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竞争法》引来质疑
作者:未知  来源:华尔街日报中文版   发表日期: 200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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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经济评论 http://www.e-economic.com  文章页数:[1] 
香港拟议中的《竞争法》引来各界的质疑,人们担心这部立法无法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即少数企业对于香港经济的控制。

批评者称,政府没有表示是否会监管并购行为。在其他经济体中,为了抑制可能出现的垄断行为,规范并购交易往往是反垄断监管机构的主要任务。

香港政府没有明确说明的另一点是:除了反竞争行为之外,建议成立的监管机构是否也能够监管反竞争结构。

5月初,香港政府曾就拟议中的《竞争法》向公众咨询3个月。该法律针对合谋定价、串通投标、限制产量等行为,严重违反者最高可被罚款1,000万港元(约合130万美元)。

公众咨询期将于8月份结束,预计香港政府将向9月份选出的下届立法会提交议案。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Frederick Ma)在上个月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新的《竞争法》将提高经济效率并促进持续竞争。

香港理工大学(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法律系教授麦伟年(Mark Williams)称制订该法是向前跨出了重要一步,但他和其他学者担心该法可能不足以带来巨大改变。

麦伟年称,由于缺乏对少数公司控制行业的调查机制,因此没有办法迫使其进行剥离从而促进竞争。

他称,这意味着无法触及现有的大公司结构。

目前全球有80多个国家拥有竞争法,新近设立竞争法的国家包括新加坡和中国,这两个国家分别于2005年和去年设立了竞争法。中国的竞争法将于8月份开始实施。

香港目前仅对电信领域的竞争进行监管。据香港电讯管理局(Office of Telecommunication Authority)称,自1995年香港政府结束了香港电讯(Cable & Wireless HKT)的垄断经营后,电话费率大幅降低,接入费已经几乎降至零。

这一结果加强了消费者对出台更广泛的跨行业竞争法的要求。长期以来,消费者对于香港政府不愿触及大企业利益以及容忍随意定价的做法颇有怨言。

许多人提到了香港首富李嘉诚的垄断。他的公司横跨公用事业、移动电话、制药、零售、建筑和港口等众多行业。香港的超市行业被两家巨头所把持,一个是和记黄埔有限公司(Hutchison Whampoa Ltd., 简称:和记黄埔)旗下的百佳超级市场(Park N Shop),另一个是牛奶国际控股公司(Dairy Far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简称:牛奶国际)所有的惠康超市(Wellcome)。牛奶国际是怡和控股(Jardine Matheson Holdings Ltd.)的下属企业。

两家主要的健康和日用品连锁店万宁(Mannings)和屈臣氏(Watson's)也是分别为怡和控股和和记黄埔所经营。

法国超市连锁商家乐福(Carrefour S.A.)于2000年关闭了在香港的业务,它在寻找店铺和码头卸货方面遇到不少困难。

香港政府资助的监督机构香港消费者委员会(Consumer Council) 3月份时进行了一项统计,发现超市连锁店某些商品的价格较独立零售商高出6%至104%。股东维权活动者David Webb称,你能想像这两家超市巨头合并会发生什么吗?Webb最近辞去了香港交易所(Hong Kong Stock Exchange)运营公司董事会的席位,因为他认为作为一个外部批评家他能发挥更多的作用。令Webb担心的是,《竞争法》的设立并不能阻止垄断的产生。

和记黄埔发言人Laura Cheung表示,《竞争法》将产生深远影响,但拒绝就该法是否会伤及公司业务发表评论。

惠康超市发言人Annie Sin称,因为具体法律条文还未形成,因此很难对影响作出预计。

但她表示公司支持并倡导公平竞争以及给予香港消费者选择的权力。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研究员冯国经(Victor Fung)表示,目前尚不清楚《竞争法》能否给消费者带来上次电信行业变化那么大的好处,不过可以确信电信行业的经验值得借鉴。

Chester Y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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