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独立席位进行股票交易。独立席位是指保险机构投资者专门用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专用席位。
解读:这开辟了机构投资者在交易所设立专用席位的先河。不少人士认为这是保监会和证监会博弈的结果,大大有利于保险公司降低投资股市的成本,提高投资效率。从此以后,保险公司不必通过基金,亦可完成股市投资。
申购新股无上限
《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不设申购上限。
解读:保险资金申购新股不设上限,与普通机构投资者申购新股时不得超过发行总额10%的上限相较,得到了一大优惠。目前,申购新股基本上都能获利。这是为吸引保险资金入市,有关部门之间达成的“妥协”。但该“妥协”毫无疑问会伤害普通机构投资者的利益。
入市规模600亿
《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申购股票后,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保监会规定的比例。
解读:目前,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是,保险机构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达到该上市公司股票的30%。而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的资金规模,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规模的5%。依照2004年12月公布的11854亿元计算,可以进入股票市场的合规资金将达到近600亿元。
外国保险公司也可入市
《通知》: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视同境内保险机构法人管理,可按本通知规定办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等有关手续。
解读:该规定可谓意义重大,外国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在中国境内设立分公司进入A股市场,绕过了QFII等方式。这一“优惠”为大型外资保险公司大开“方便之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