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介绍,中国-东盟贸易谈判委员会10月18-20日在北京举行了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双方就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达成了一致。
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决定自2005年开始全面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进程,双方大部分产品关税将于2010年降到零。同时,双方还就争端解决机制协议达成了共识。双方决定,将于今年11月举行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签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及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目前,中国-东盟“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成果。统计显示,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双边经贸合作关系取得了新的进展。
自1990年以来,中国-东盟贸易额以年均约20%的速度递增。2003年,双边贸易额达到了历史性的782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了90倍。东盟已连续11年成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是中国在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