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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销业需要的不仅仅是一部法规
作者:未知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日期: 2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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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经济评论 http://www.e-economic.com  文章页数:[1] 
 
  《直销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禁止传销条例》在千呼万唤之后终于掀开神秘面纱。对于这两部规范直销行业未来走向的大法,外界不惜用“严法”、“重典”来形容。所谓“严法”,主要体现在直销法规对直销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同时制定了相对而言较高的入行门槛;所谓“重典”,主要体现在严格监管以及对违法进行制裁等方面,比如《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从事传销最高可处罚200万元,并且追究其刑事责任。

   
  即便在得知内容如此“苛刻”之后,直销企业还是为法规的颁布松了一口气。在直销企业看来,“颁布”这一结果本身要比内容重要得多。原因很简单,直销法规的颁布从法律意义上认可了“直销”的身份,圈定了“直销”的法定活动范围。相比1998年国务院一刀切禁止直传销的“31号文”,新颁布的直销法规从薪酬分配方式上将“直销”与“传销”划清界线。另外,提高直销入行门槛也有助于恢复直销这一现代销售模式在中国的商誉,使有实力的直销企业同非法传销区别开来。从长远来看,表面上的“苛刻”有利于直销业态赢得社会应有的认可。

  因此有评论乐观地认为,中国直销从此告别无序状态。直销业资深顾问胡远江分析,行业的游戏规则将随着法规的调整而重构,以往变相传销和打擦边球的企业将在法律层面上遭遇淘汰和清洗。

  可以预见,一些大型直销企业会利用资格申报这段时间,根据最新法规,积极有序地调整在华营销战略,制订新的市场策略;一部分混水摸鱼的企业也将主动停止非法行为,寻找新的出路,重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但面对行业即将到来的疾速发展,这些无疑都是表面上的。专家预计,未来3到5年内中国直销产品销售额可望达到800亿元到1000亿元的水平。利益驱动之下,难免泥沙俱下。

  笔者认为,中国直销步入法制化时代并不代表天下就此太平。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个人必然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不惜涉险挑战《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

  各种利益主体的明争暗斗,早有端倪可察。中国直销立法启动后,国内外一批直销企业纷纷聚集到中国,守候着直销市场开放的一天。随着法规颁布日期的临近,1998年禁止直传销后销声匿迹的一批“老传销”开始蠢蠢欲动。从近日各大媒体披露的实际状况来看,传销、变相传销没有因为直销立法而平静。

  因此指望单凭直销法“一法定天下”是奢望,中国直销业繁荣需要的不仅是一部法规。直销市场开放,首先考验的是政府的监管能力。据称,商务部与工商总局正在为直销法规制订执行细则。更为重要的是,在法规执行的过程,条例能否应时而动不断涵盖直销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确保直销业沿着正确轨道前进的重要保障。

  但要真正解决传销难题还要直销人士们跳出现有的思维来考量。有一点必须认识到,直销归根到底是一种经销模式的创新,是一批具有实践精神的营销先辈为了颠覆传统经销模式而创造的,这种现代经销模式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对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流通的发展有过积极作用。

  可见,创新才是直销的核心竞争力,团队计酬不是,暗渡陈仓更不是。直销人士们应抱着这种创新意识闯下去,为自己创造合法的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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