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牵涉到一个大问题: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以所得税为主,还是以流转税为主?欧美国家通常是前者,而后者主要存在于苏东及第三世界国家中。为什么?因为征所得税是放在明面上的,扣了多少工资单上一清二楚,老外也是人,也知道心疼,想知道自己交的税花到哪里去了,让议会查查就清楚了。万一查不清楚,那议员同志要想保住自己的饭碗,就得先砸了市长的饭碗。所以,只有老百姓能砸议员和市长的饭碗,才是市长同志能够大规模征收所得税的前提。不然,就得成倍增加税警、警察乃至军队的编制和预算。说白了,征税就是一种“权钱交易”,我交税,你放权。当然,取巧的办法也有,那就是向郭嵩焘同志学习,神不知鬼不觉,多收点流转税就得了。我们中国人最聪明,当然就用的最聪明的办法,而且流转税用的也是价内税,不像老外那样用价外税,虽然一分钱没多花,却非得标明了“含税XXX”或“加税XXX”,成心给消费者心里添堵。
问题是:流转税毕竟有限,收多了还影响生产和流通,怎么办?郭嵩焘同志的解决方案甚妙,却不是一个“Total Solution(全面解决方案)”。
近来据说要改革税制,虽然笔者不懂税,只听说个改革方向,还不知道最终改成什么样,却也是闻之欣然。先不说当前企业税负过重,除非是暴利行业,正常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就不得不逃点儿税。而一项法律如果置大多数企业于“不义”的境地,不仅说明这法律本身很成问题,危害还在于它给了执法者以莫大的自由裁量权:漏税是合理的,不抓你也不担责任;但漏税又是不合法的,想抓你随时可以抓。就像公安抓小姐一样,不抓合理,抓你合法,成了没有制约的权力,由此而孳生的问题无须多言。而连续几年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超过GDP增长,长此以往意味着什么?读过《法国革命史》的都知道,与曾国藩同样郁闷的还有一个路易十六,为了多收税召集了第三等级开会,结果呢?张宇燕先生的论作《由财政压力引发的制度变迁》里说得明明白白。
从一味追求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到放水养鱼、藏富于民,这次税收征管思路的变化无疑体现了政府治理理念的进步与成熟。先把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然后是价内税改成价外税,今后时机成熟时再逐步从流转税为主向所得税为主过渡,这不但是一个政府对自己有信心的体现,更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巨大考验。
税制改革的本质是社会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其意义决不仅仅限于经济领域,这次改革的社会和政治影响之深远,恐怕也要数年后才能真正看清。也正因为此,税制改革必须配之以相应的配套改革。而政治体制改革,无疑是降低税收成本与阻力的最佳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