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中国建设银行(CCB)董事长郭树清昨天却跳过这一仪式,取而代之的是为公司股票在香港首发祝酒干杯,从而使建行成为避开纽约证交所、选择在香港单一市场上市的最新一家中国内地企业。
2002年,美国实行公司治理法《萨班斯-奥克斯利》(Sarbanes-Oxley)法案,2003年中国人寿保险(China Life)在香港和纽约两地首次公开上市后,美国证交会(SEC)对该公司发起调查,自那以来,中国企业两地上市已变得日益稀少。
除建行外,交通银行(Bank of Communications)和神华能源(China Shenhua Energy)也选择只在香港一地首发上市,它们在香港市场同样也能获得国际资本,但成本更低,麻烦更少。
这一趋势对香港利好消息,给香港带来一个优势,因为中国内地是全球增长最快的股票发行来源地之一。
但分析师和投资者质疑,鉴于中国内地企业的公司治理标准靠不住,常常受到诟病的香港监管体系是否能经受住洪水般的内地企业前来上市呢?
一些基金管理公司甚至强调说,香港的透明度没有中国内地高。“我不得不说,我在香港比在中国内地或台湾时更频繁地受到不公正待遇,”英国基金管理公司Martin Currie驻上海董事克里斯•拉弗尔(Chris Ruffle)表示。
中国内地企业占香港股票市场市值的32%,与此相比,2000年时为26.9%,10年前为5.4%。安永(Ernst & Young)已预言,三至五年后,这一比率将达到50%。
然而,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标准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突出的例子是在新加坡上市的航空燃料供应商中航油(China Aviation Oil)和兰花种植商欧亚实业(Euro-Asia),前者在衍生品交易中亏损了5.5亿美元,后者在赴港上市前将其营收虚增了20倍。为了保护投资人,专家坚持说,香港应扩大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证监会)的权力,该机构是香港两个市场监管机构之一。
证监会被视为主要监管机构,但它同联交所分享某些权力。联交所的母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本身也是上市公司,其大多数营收来自新股上市和股票交易。
“将上市公司作为第一线监管机构是一条糟糕的原则,”亚洲公司治理协会(Asian Corporate Governance Association)秘书长杰米•艾伦(Jamie Allen)表示。
专家们表示,香港应推出立法,支持市场的上市规则,并让证监会来监管这些规则。但由于大多数在港上市的内地公司董事和资产都在大陆,香港证监会和联交所也应提升与大陆相应机构——中国证监会(CSRC)合作的水平。
香港监管机构无权对身在中国大陆的董事采取执法行动。
“香港证监会依靠市场参与者的信誉提交文件,并从境外作证。如果市场参与者不那么做,香港证监会有时可以威胁中国证监会介入,但它好像很少这么做,”Herbert Smith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加文•刘易斯(Gavin Lewis)表示。
但刘易斯先生说,即便香港监管部门确实试图与内地合作,它们还面临另外一道障碍——内地市场经常是由公安部门直接管辖,而不是中国证监会。
一家中国内地公司出现问题时,通常由警察而不是证监会采取行动。例子包括欧亚实业董事长杨斌、上海地产大亨周正毅,以及中银香港前首脑刘金宝。刘先生因在主持上海分行期间发放的贷款,从香港悄悄召回到大陆时被捕。
投资者为了保护自己,过去常对大多数中国公司附加一个沉重的风险溢价。但一名基金经理人说,一些新股上市,如中国建设银行,与同行公司相比,不再按折价发售。刘易斯表示:“人们变得非常感情用事。现在,他们说这些股票的成长潜力很大,因此,应当降低风险溢价。”
( 刘励和(Justine Lau)、弗洛里安•金贝尔(Florian Gimbel)报道 10月28日 星期五 译者/李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