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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迟通过《物权法》
作者:王明  来源:英国《金融时报》   发表日期: 200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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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推迟通过《物权法》,原因是在该法对国家与私人权利的平衡问题上,官员和学术界人士发生了激烈的意识形态辩论。《物权法》草案目前在进行修改。

这是一部期待已久的法律。有关该法的争论突出表明,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仍然存在许多敏感的政治问题。争论也反映了在其它一些问题上的分歧,比如中国经济应在多大程度上对外商和私人投资开放。

中国最高立法官员吴邦国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PC)上发表了年度讲话,他表示,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共25件,其中第一件就是《物权法》。

吴邦国表示,《物权法》草案公布以后在社会上引起“积极的”反响,共收到民众信函11500多件,以及26个省区市和15个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47个中央有关部门、16个大公司、22个教学研究机构提出的意见。

“目前,正根据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修改《物权法》草案,”他说。“待条件成熟后再提请审议。”

按照中国决策者原来的计划,在经过数年准备后,人大会在本周的年度会议上正式通过该法。

然而,法律专家和国内媒体表示,保守的学术界人士和官员认为,该草案过于重视保护私人物权,他们掀起了一轮反对浪潮,令该法案的通过受阻。

引述最为广泛的反对意见,来自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教授巩献田。他发表了一封公开信,称该法草案将“破坏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法律基础”。

巩献田辩称,该法对物权的保护,可能让那些偷窃国有资产或收取贿赂的人免受惩罚。草案支持者拒绝接受这一看法,但据报道,巩献田因此得以会晤有影响力的官员。

本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杨景宇曾试图淡化巩献田在推迟通过该草案中的作用。官方的《中国日报》(China Daily)引用杨景宇的话说:“个人改变立法过程是不可能的,”并补充说,该法目前定在2007年3月全国人大全体会议上进行投票表决。

( 王明(Mure Dickie)北京报道 2006年3月10日 星期五  译者/李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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