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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没有贫富贵贱之分
作者:严若森  来源:东亚经济评论   发表日期: 200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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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经济评论 http://www.e-economic.com  文章页数:[1] 
“法制史上最牛的一封信”《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让物权法草案审议搁浅,尽管个种有其深层的社会背景,但我还是觉得这多少有那么点无厘头甚至荒唐。尤其是公开信指责物权法草案“就是要乞丐的要饭棍和少数人的汽车、机器平等保护,要把普通居民的住房、危旧房和那些高级别墅一样保护,这样形成的,不是劳动的平等,而是资本的平等,这与资本主义社会有什么区别”,这已明显将法律范畴的私有财产保护问题演化为“姓社姓资”的无谓主义之争了。无数的实践早已证明,还是少谈些主义多解决些问题的为好。

几个世纪以来,穷人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早已告诉人们,穷人具有拒绝国王进入其寒舍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及其背后的勇气与力量正是来自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同样,富人的豪宅也应该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因此,私有财产或物权本身并无贫富贵贱之分,任何个人或组织均不能对其进行随意侵占或剥夺。

在公开信引发的争论中,有人认为保护私有财产一定是对富人有利而不利于穷人,这个逻辑也真奇怪。同样是保护私有财产,怎么就成了有利于富人而不利于穷人呢?难道同一部法律里面会含有两种不同的“立场”与“路线”?当然,如果富人的私有财产并非来自合法渠道但却获得了认可与保护,则穷人可以对此予以抗议甚至仇视,但这应该是另外一个问题,亦即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前提问题,这显然不能与保护私有财产或者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有利于富人混为一谈。另外,如果穷人赤贫,则其无所谓保护私有财产的问题,保护私有财产亦确实对穷人无利,但亦不至于有害吧?而且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穷人永远是穷人,或者不可能穷人永远与其原来一样穷,除非其甘愿或有超强的外力使之与其原来一样穷,所谓“三代出贵族”。因此,有朝一日或者“三代”之后,穷人亦变成了富人,则其届时还会不会认为保护私有财产有利于富人而不利于穷人呢?

“哪里没有私有财产权,哪里即没有正义”,哈耶克认为此言所反映的真理正如欧几里德的几何定律一样确凿无疑。对此,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例其实业已反复给出了映证。例如,普通城市居民的私人住房常常在城市改造或城市拆迁中以顾全大局的名义而被任意侵占或损毁;街头小贩赖以生存的锅碗瓢盆或地摊商品常常因为有损城市形象与危害秩序而被随意与无情地没收或损毁……这些事发频繁与普遍的侵权行为,难道不正是缺乏相关法律对百姓私有财产尊重与保护的表现?同样,富人或豪门的合法财产亦常常因为缺乏相关法律对其的应有尊重与保护而遭受灭顶之灾。毋庸置疑,与私有财产相关的权利束是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的重要制度基础与源泉,但其本身却并不受制于穷富贵贱划分。

私有财产权是一切先进文明的道德,私有财产受到同等公平保护的程度越高,则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亦即越高。而且,英国已故政治哲学家奥克肖特尚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一旦生产资料归于单一的占有者之手,则奴役即近在眼前。”就此而言,私有财产权尚是一切政治权利的先导,亦是宪政民主的基石。还是让我们尽早摒弃私有财产有贫富贵贱之分这种最古老、最常见、最严重的偏见吧,更不要动辄卷入与陷入僵尸的主义之争了,并尽快推进出台一部对贫富贵贱一视同仁的物权法。否则,正如我们的胡锦涛总书记所言,“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人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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