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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作者:未知  来源:华尔街日报中文版   发表日期: 20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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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获准从5月8日开始在国内证券市场增资募股。长达一年的禁令终于解除,监管机构利用这一年的时间重点推进了股市改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简称:证监会)于5月7日公布了规范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证券的监管条例。这一声明恰逢4月16日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期结束之际。

恢复再融资标志著中国股市朝著正常股市活动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预计首次公开募股也将很快恢复。

证监会在公布新法规的同时没有提到任何一家公司,这些条例将在五一长假后股市恢复交易的首日--5月8日开始执行。

经过历时一年的股权分置改革后,证监会向允许证券市场重新承担起融资渠道(包括IPO)的角色又向前迈进一步。就在长假开始前,证监会示意将很快恢复IPO活动。

一年来,中国股市没有进行新的融资活动,证监会积极敦促上市公司进行国有股改革,将不能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转换成普通可流通的证券。

5月7日的声明规定了增发新股、配股、认股权证,以及可转换债券等证券的监管条例,并表示上市公司的这类增资活动将比以往更加市场化,比如规定了完成融资的期限,并制定了增发股票时有关财务状况的规定。

年初至长假前,上证综合指数累积上涨24%,收于19个月高点1440.22点。对于这个近年来表现居全球末尾的股市来说,不啻为一次重大改观。

证监会4月28日就IPO发布的声明曾表示,针对今后的IPO如何进一步市场化的新条例征询意见期截至到5月14日。拟议中的调整包括取消融资额不超过净资产两倍限制,规定申请IPO的公司过去三年累积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约370万美元)的财务限制等。

证监会的声明将IPO与国有股改革直接挂钩,称这是完成始于去年五一长假的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进展”。证监会称,这项改革目前虽然尚未彻底完成,但是已完成国有股改革或制定了相关计划的公司的市值已经超过了股市总市值的70%。

James T. Areddy

香港时间2006年05月08日09:4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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