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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迂回投资”之怪现象
作者:叶之宇  来源:英国《金融时报》   发表日期: 200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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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近些年来出现了诸多颇有讽刺意义的怪现象,其中之一,便是流入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FDI)居然有如此之多并非纯外资

多年来,很多中国的个人和企业赴海外注册成立公司,目的是回到中国直接“投资”,并享受针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税收和其它优惠政策。

然而,一些专家表示,有证据显示,这种被称为“迂回投资”(round-tripping)的做法将受到中国政府更为严格的审查,这种做法在未来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


驻中国的律师表示,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和商务部(Ministry of Commerce)最近几个月一直在考虑制定限制迂回投资的新规定。

欧华律师事务所(DLA Piper Rudnick Gray Cary)在本周的一份简报中称,商务部将对更多涉及海外注册实体的交易进行“额外审查”,特别是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迂回投资。

该事务所风险资本和私人股本部门驻北京的负责人李大诚(Rocky Lee)在简报中写道:“只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拥有的离岸收购工具,商务部层面(即中央政府层面)的审批已经出现拖延。”

“这可能导致审批程序无限期拖延。”

至于中国目前有多少迂回投资,现在还没有可信的估测数据,但这个数字可能相当大。世界银行(World Bank)和其它专家估计,其规模可能约占中国过去几年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四分之一。

一位关注中国投资政策的外国经济学家表示,许多中国政府官员认为,迂回投资现在不那么普遍了,但国外观察人士则却不这么认为。

迂回投资是通过一种“特殊目的工具”(SPV)进行的。所谓特殊目的工具,指的是由中国居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一种海外实体。

一个注册地在维京群岛(Virgin Islands)或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等地的特殊目的工具,其在中国的投资从技术角度而言属于外商投资。律师们表示,这种海外实体可以更为容易地购买或互换中国企业的股权。

中国的外商投资屡创新高。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去年吸引了603亿美元的外商直接投资。今年前三个月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为143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4%。

最近几个月,有迹象显示中央和地方政府越来越不愿意将本国战略性或有价值的国有资产廉价出售给外国人。

( 叶之宇(Andrew Yeh)北京报道 2006年5月10日 星期三  译者/梁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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