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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法呼之欲出
作者:王明  来源:英国《金融时报》   发表日期: 20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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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经济评论 http://www.e-economic.com  文章页数:[1] 
中国国务院已原则上批准期待已久的反垄断法草案,但中国政府似乎仍不能解决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即应由哪个部门领导反垄断行动。

中国国务院的批准标志着反垄断立法向前推进了重要一步。中国做出了种种努力,为中国新的市场经济奠定更完善的法律基础,而反垄断立法被视为这些努力的核心。

中国的分析师们曾经说过,该法可能对外国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美国软件公司微软(Microsoft)等外国公司,微软在其它国家被控滥用市场地位。

然而,该法仍须得到中国人大的审议,并且如果有其它政府机构选择干预,可能会被进一步推迟。

一位熟悉情况的官员表示,国务院一直无法解决由哪个部门负责反垄断监管的问题。

这位拒绝透露身份的官员表示:“仍然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

该官员表示,国务院晚些时候将就此问题作出决断。

目前,权力很大的国家发改委(NDRC)、商务部(Ministry of Commerce)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都分别承担反垄断的监管责任。

一些法律专家已建议,虽然可能会引起争权,但反垄断工作可以继续由这三个部门分别执行。

中国没有公布这份法律草案的样本,但官方英文报纸《中国日报》(China Daily)称,该草案将垄断定义为“单独一家经营者控制某行业整个市场份额的一半或一半以上,或者两家经营者相互勾结控制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或三家经营者控制四分之三的市场份额”。

该报引述一名商务部顾问的话说,垄断性企业本身不会被认为违法,但如果它们利用自己的地位抑制竞争,就会成为反垄断法的制裁对象。

目前还不清楚这部规划中的法律会对外资企业产生什么影响。

中国政府一直热衷于强调,反垄断法并不是特别针对外国人,它在管辖范围上将和其它领域的法律类似。

美联社(Associated Press)援引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昨天的话说:“反垄断法没有对外资企业设置任何特别要求。”

然而,一些中国官员长期以来一直渴望对某些国际企业加以控制,他们认为,这些企业在利用它们过度的市场影响力。

中国统计局负责人今年3月份呼吁采取行动,限制跨国公司的“恶意”企图。他表示,这些企业想购买中国本土公司,以形成市场垄断。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援引国务院智囊团一位高级研究员的话说,中国政府“应建立一个预警机制,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并防止与外国投资相关的垄断风险”。

微软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软件、文字处理软件和电子表格软件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使它在中国很早就成为政府猜疑的对象。但即便这份草案能很快成为法律,微软这家美国软件业巨头公司看来也不太可能在很短时间里面临压力。

( 王明(Mure Dickie)北京报道 2006年6月9日 星期五 译者/李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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