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用地率居高不下,且地方政府成为违法主体,其根源就在于现行的土地供给审批制度及随后的土地盲目利用建设,都可能大大提升地方政府的政绩,进而成为某些人升官发财的门路。地方政府的非理性政绩冲动,无疑是高违法用地率的罪魁祸首。
在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特性——国家所有和非市场定价征地——造成土地资源“零”成本,使之成为可供地方政府经营的能够迅速增值的资本。在政府手中,土地资产成为了置换资本、整合资源、迅速盈利、招商引资的土地资本;在一些官员眼里,土地资产成为了政绩拉动器、地方财政摇钱树、个人升迁金钥匙。
在我国,土地征用的低成本和土地出让的高市价,使得地方政府有很高的积极性经营土地和经营城市。土地经营的高收益使政府拥有强大的资本进行一些非理性的投资,如大搞GDP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以至于形成违法批地用地——盲目、重复建设——百姓唾弃的政绩工程的恶性循环。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和社科文献出版社发表的《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首卷中公布的数据表明:房地产开发投资对中国GDP增长的直接贡献率为0.3个百分点,间接贡献率为0.6-1.2个百分点,两者相加共计1.9-2.5个百分点,专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房地产业迅速发展,现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我们应该看到,房地产开发还具有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的作用。地方政府官员有强大的内在冲动和外在压力通过违法用地来推动GDP增长,特别是通过房地产开发大搞GDP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正因为如此,地方政府也就成了高违法用地率的始作俑者。
因此,破解地方政府高违法用地之道在于:一是我们要避免政府过度干预生产要素市场,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运行监督机制,实现国家提出的培育土地要素市场之改革目标;二是我们需要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标准和人事考核制度,借此来约束地方政府及有关官员的政绩冲动,规范政府在用地、批地上的行为;三是我们要拓宽民意表达和申诉的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力度,使各级政府都能够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政府行为都能经得起民众的阳光监督。
作者:俞靓,浙江大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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