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计划几乎涵盖了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商标、版权、专利,以及诸如药品、展会及海关保护等特定领域。该计划分为9个方面,涉及立法、执法、机制建设、宣传、培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企业自律、为权利人提供服务和专题研究等。
在立法方面,中国将修订涉及商标、版权和专利方面的法律,起草新的规章制度,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出台有关特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执法计划采用了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同步进行的方法。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商标保护、音像市场及展会。日常执法部分厘清并强调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9个政府执法部门的工作范围。
为了提高司法程序的透明度,《行动计划》督促高级人民法院(Higher People’s Court)上网公开知识产权生效裁判文书,并选择典型案例,定期在公开出版物上公布。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现设有一个关于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特别栏目。最高人民法院(Supreme People’s Court )也于今年3月份创办了一份名叫《中国审判》(China Trials)的刊物,刊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文书和审判信息。
《行动计划》产生的一个鼓舞人心的趋势在于,政府机构现在开始承担起服务提供者的职责,而不再是传统的行政管理者和规则制定者。
然而,该计划在某些方面尚不完善。它忽视了权力的滥用及其不良后果,特别是在对外贸易方面。实际上,个人侵权行为已经根深蒂固,不可能通过逐项整治而得以根除。
不过,计划的方向是正确的,而且有迹象表明,情况正在好转——中国3月底发布了一则新通知,要求计算机在国内销售前必须安装正版软件。
该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效果,仍需拭目以待。
本文作者是美国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Heller Ehrman LLP)北京办事处合伙人。
(作者:杨炎龙(Yang Ing Loong) 2006年6月19日 星期一 译者/ 陈家易 牛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