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为什么金融机构要进行如此大规模的人员调防呢?调防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众说纷纭,没有一个权威部门站出来进行任何说明,事实上,也不需要作任何说明。
笔者到是觉得,金融高官如此调防,虽然正常,但也说明了一些问题。
首先,随着五年过渡期的结束,说明“狼”真的来了。自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们就一直在喊“狼来了”,因为,世贸组织给予中国一些行业的过渡期,一般也就五年,五年一过,就得全面对外开放。对于金融业来说,世贸组织给予的过渡期,也就是五年,五年已到,就得按照世贸组织的约定,就得在金融业务开办、金融机构设立等方面对外国金融机构进行全面开放。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金融机构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最大的挑战,不是金融业务本身,而来自于人才和管理的竞争。众所周知,我国的金融机构,虽然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锻炼”了几年,有了一些市场经济概念,金融机构的职工,也有了一定的市场经济观念。但是,与外国金融机构在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中“浸淫”了几十乃至上百年相比,无论是对市场的适应还是对宏观的把握方面,都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金融高级管理人员,在他们的身上,都还或多或少地带有“官”气,带有“吏”味,他们对金融机构的驾驭,很大程度上用的还是“人治”的方式,“人治”的手段,在金融业务的开办、金融业务的开拓、金融分支机构的设立、金融人才的引进和管理、金融企业内部运行和监控体系的设置等方面,并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规范要求进行,与国外金融机构竞争,明显处于不得状态。而按照某些金融机构高管的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指望他们去率领金融机构的职员去与外国金融机构进行竞争,显然是不行的,也是没有任何竞争力的。因此,必须进行大规模的调防,该下的下,该换的换,该调的调。因为,这一次不是“狼来了”,而是狼真的来了,而且已经到了面前,再不拿起武器,就将被狼吃掉。
第二,金融机构大案要案频发,说明中央已经对金融高官们的行为感到不满。大家知道,近两年来,金融机构的大案要案之多,令人咋舌。代老百姓管财、理财的场所,成了最不保险的地方,动辄几千万、几亿甚至几十亿的资金损失,动辄几千万、几亿甚至几十亿的资金被骗、被挪用、被转移,这不禁让我们要问,银行怎么了?银行的资金难道真的这么容易骗到吗?银行难道没有内部管理和监督吗?在国外,一家金融机构如果经常发生如此巨额的资金被挪用、被欺骗、被转移,就有可能破产,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在我国,发生了如此多、如此大的金融案件,金融机构的高管们仍然稳坐钓鱼台,这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也许,与现有的金融管理体制有关,因为,即使金融机构有再大的风险,都有国家财政“撑”着。可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时,中央财政到底垫了多少底,只有中央财政与金融机构知道。如果每一家金融机构都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到底需要多少年的财政收入,也只有中央财政与金融机构知道。也许,金融机构可以把这一切归咎于计划经济,但是,金融机构大案要案频发,又该归咎于谁呢?因此,金融机构高官频频调防,是否也与金融案件太多、案件太大有关呢?是否说明中央对金融部门高官们的工作不满了呢?
第三,金融高官自身不设防,说明需要利用外力帮助其设防。这几年,几乎每一家金融机构都发生了金融高官的经济案件,有一把手犯案的,有副手犯案的,而且,案件性质都十分严重,情节相当恶劣,外界的反应訑相对激烈。有关部门已经把金融机构列为经济犯罪的重灾区,列为反腐倡廉的重要部门。如何防止金融高官犯案,如何减少金融高官犯罪案件,在目前的情况下,对金融高官进行换防、调防可能不失为一种比较可靠的办法。因为,如果金融高官在一所银行时间过长,就会形成一个可怕的利益圈,就会把很多金融高官养成“一手遮天”的坏习性,就会为金融高官犯罪提供肥沃的土壤。借助军队管理方式,对金融高官进行换防、调防,可能对削弱他们的“绝对权力”有一定的作用,对限制他们的行为有一定作用。因此,对金融高官进行换防、调防,是否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不得而知。当然,要想让金融高官们行为更规范,工作更出色,业绩更突出,仅仅通过换防、调防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必须从体制、机制上入手,从制度上入手,从监督措施上入手。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把金融高官们真正培养成金融高管。
作者单位:江苏省镇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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