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设置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联系我们  |  论坛BBS  | 意见反馈 
新 闻 | 时 评 | 金 融 | 企业之道 | 商界名家 | 观察家 | 辨论者 | 经济学家 | 经济圈 | 产业 | 法 治 |  科技
 您当前位置:东亚经济评论 -> 经济圈-> 合作协定
香港同中央政府签署新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作者:未知  来源:华尔街日报中文版   发表日期: 2006-8-23
大字 放大字体显示 小字 缩小字体显示 打印文章 推荐给朋友 关闭 关闭
东亚经济评论 http://www.e-economic.com  文章页数:[1] 
香港和内地官员签署了新的税收安排,旨在使香港成为投资中国大陆的一个更具吸引力的离岸基地。

根据周一签署的新安排,香港企业和居民投资内地企业所获投资收入适用的税率将被调低,这些投资收入包括股息、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和资本收益。

新安排是现有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扩展。现有协议是1998年签署的,涵盖利润和工资方面的征税。

香港的个人和公司所得税税率很低,但主管部门仍在进一步调整税收体制,以使其对投资者更具吸引力。近期采取的措施包括废除了香港的遗产税,免除海外投资基金的利得税。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Donald Tsang)在签署仪式上表示,这个更具体和全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将会鼓励更多国际投资者通过香港进入内地市场。

根据新安排,香港居民和企业在内地赚取的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征收的预提税最高税率,分别由现时的20%及10%,一律减至7%。香港投资者转让内地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也无须在大陆缴纳资本利得税,只要股份的比例低于25%,以及公司主业不属于房地产业。

香港的会计行业对此项协议表示欢迎,他们一直在游说深化香港同内地的税收协议。

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驻香港税务合伙人盖伊•埃利斯(Guy Ellis)说,在过去,一些公司一直使用毛里求斯等地点持有它们在中国的投资,原因之一在于香港的税收安排不够优惠。新安排将提升香港作为大陆投资通道的地位。

此项协议仍需要得到双方的正式批准,香港新税则将从4月1日起的财年开始生效,内地新税则将从1月1日起的新财年开始生效。

Andrew Batson

香港时间2006年08月22日09:20更新  
  
东亚经济评论 http://www.e-economic.com  文章页数:[1] 
相关链接

您的网名:
版权申明   以上言论属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在此只提供学术、观点交流
转载请尊重作者版权,请注明作者、出处。 如是本站首发的文章转载请经东亚经济评论网站授权或注明:“东亚经济评论”。敬告:本网站内容基于网络言论,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立即告诉我们,我们会马上解决!
发表评论 打印文章刷新 刷新 推荐给朋友 返回顶部 顶部 关闭 关闭
站内搜索
精彩观点top10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介
·朝鲜与日本的恩怨四百年
·中印自由贸易区何时建立
·中印声明:将澄清边境实控线 回顾西藏锡金边贸
·中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联合宣言(全文)
·中国巴基斯坦签署中巴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全文)
·首届东亚峰会签署吉隆坡宣言
·胡锦涛提出中国文莱两国合作六大目标
·中台办与国民党代表团会谈取得12项成果
·中国大陆公布15项惠及台胞新政策
最新精彩观点
·香港同中央政府签署新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美国无意与台湾谈判双边贸易协定
·东盟、韩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大陆公布15项惠及台胞新政策
·《部长宣言》三议题上达成共识
·东亚峰会通过预防控制和应对禽流感宣言
·首届东亚峰会闭幕通过两份宣言
·首届东亚峰会签署吉隆坡宣言
·胡锦涛提出中国文莱两国合作六大目标
·中印声明:将澄清边境实控线 回顾西藏锡金边贸


| 关于我们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East Asia Economic Review Limited 2004-2008
版权所有:东亚经济评论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