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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权法制定驶入快车道
作者:未知  来源:华尔街日报中文版   发表日期: 200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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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机构高级官员表示,在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私有财产方面已经形成了共识。由于对中国的改革进程看法不一,物权法也曾引起了很大争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周二说,“大家认为,(物权法)草案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已经基本成熟。”

物权法草案是为了将私人所有权原则纳入社会主义制度而在20年里进行的多次法律修改的最新一次。中国在1988年修改宪法,承认了私营经济的地位。此后又进行了几次修改(最近一次是2004年),给予了私有财产更大的保护。

吴邦国说,希望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以提请12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在明年3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新的物权法将把管理物权的各种法规统一起来,形成法律,以使中国的司法系统更好地应对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但部分左翼知识分子和官员担心,物权法将损害政府权威,鼓励社会不平等。对物权法原则及利弊的超乎寻常的公开辩论推迟了其通过时间。物权法原计划于今年初通过。

根据中国媒体的报导,通过在条文中增加了重申中国经济的社会主义体制和国家所有权重要性的文字解决了来自左翼的批评意见。最新的物权法草案没有对外公布。

高层对物权法的关注也说明领导人希望以平和的方式解决社会冲突。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拥有自己的住房、经营自己的企业,解决物权、尤其是房地产方面的纠纷已经成为尚不完善的司法系统面对的艰巨任务。

关注中国法律问题的纽约大学法律学教授杰罗米•科恩(Jerome Cohen)说,人们对物权越来越重视。

但他说,大多数中国人实际上仍难以通过法律行使这些权利,因为法院的判决常常受到政府的影响。即使是物权法的倡导者也承认,司法改革还有许多艰巨的工作要做。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王洪亮说,物权法为未来奠定了基础。

周二结束的人大常委会会议还通过了两项同金融改革有关的立法:反洗钱法和给予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者更大调查权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从省级法院收归最高法院。

Andrew Bat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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