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在银监会网站上的一份公告中称,允许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独资银行经营全面的人民币业务。
按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的承诺,中国将在今年12月11日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
在这份外资银行管理细则公布之前,中国国务院在本月初批准了《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草案)》。
根据细则,外国银行分行改制的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以及条例实施前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应当于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中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
分析师和外资银行管理人士认为,外资银行很难立即达到这一标准,因为它们计划中的贷款增长速度要快于它们吸收存款的增长速度。5年的宽限期可以让它们更加从容地适应这一转变。
如今在华经营的70多家外资银行中,多数银行都开展了公司银行业务或进行了战略投资,但都没有涉足消费银行业务领域。不过,包括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PLC)和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在内的银行业巨头们都计划设立在中国内地注册的银行。
新颁布的细则将于今年12月11日起实施。规定要求在华外资银行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1.275亿美元)、下设分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
外资银行在中国银行业市场上所占份额依然很少,根据政府部门的数据,截至9月底,外资银行在华业务所拥有的资产为1,051亿美元,只占中国银行业总资产的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