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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批准9家外资银行改制
作者:未知  来源:华尔街日报中文版   发表日期: 200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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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简称:银监会)网站周日发布公告称,银监会已批准9家外资银行将境内分行改制筹建为法人银行,使外资银行朝着可开展人民币零售业务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

上述9家银行分别是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PLC)、东亚银行有限公司(Bank of East Asia Ltd., 简称:东亚银行)、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PLC.)旗下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Hongkong & Shanghai Banking Corp.)、恒生银行有限公司(Hang Seng Bank Ltd., 简称:恒生银行)、瑞穗实业银行(Mizuho Corporate bank)、三井住友金融集团(Sumitomo Mitsui Financial Group Inc.)旗下的三井住友银行(Sumitomo Mitsui Bank)、星展集团(DBS Group Holdings Ltd.)旗下星展银行(DBS Bank)、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旗下的花旗银行(Citibank)以及荷兰银行控股公司(ABN AMRO Holding N.V.)。

中国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简称WTO)时承诺,在2006年12月11日之前向外资全面开放银行业

不过,中国银行法规要求外资银行将境内分行改制为独立法人银行,这是在中国开展人民币零售业务的前提条件。

中国方面要求,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亿元(合1.27亿美元)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以上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中国当局称此举旨在保护储户利益。

银监会网站公告称,上述9家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分行数量占外资银行在华分行总数的34%,总资产占外资银行在华总资产的55%。

公告还指出,9家外资法人银行的注册地均在上海。

这9家银行是首批获准将境内分行改制筹建为法人银行的外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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