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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未知  来源:华尔街日报中文版   发表日期: 20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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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简称:中国证监会)周五发布了《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中国证监会在周五发布的声明中称,期货公司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

根据上述暂行规定,期货公司将被要求建立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以确保各项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标准,并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风险监管报表。

自1995年发生国债期货丑闻后,中国的金融期货交易就一直遭禁。但中国政府近来一直在为推出股指期货和其他金融衍生品进行监管框架的建设和准备工作。

根据中国此前公布的相关规定(4月15日起生效),申请设立期货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需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不过相关的金融期货产品将于何时推出目前还不得而知。

Aaron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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